各学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及成绩管理,确保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务必在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并组织课程考试,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推迟至下一学期。请各学院、任课老师做好本学期的专业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及时通知学生。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继续实行检查巡视制度,请各学院组织好本学院研究生相关课程的考试和监考各环节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课程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2周内,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成绩的网上录入、期末考试材料及书面成绩单的报送和交接。本学期成绩录入时间截止至1月31日,届时管理系统的成绩录入功能将关闭,停止成绩录入。
1.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研究生课程成绩的录入。在提交成绩前需仔细检查,准确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提交。
2.课程成绩录入完成后进行输出打印,任课教师在纸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3.纸质成绩单及考试材料存档。考试材料包括体现有学生作答内容的试卷、答题纸或者其它承载考核内容的电子版或纸质材料等。专业课的成绩单及考试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公共课的成绩单及考试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
三、注意事项
1.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的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工作,做好督促检查,逐门课程进行排查,确保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按时完成评卷和提交成绩。
2.及时收取、妥善保管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及考试材料,三年备查。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