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经启动。具体公派事宜请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1. 3月10日前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3月10日—20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 3月21日—23日 申请人将网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313),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76673276@qq.com。请各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日期前上报材料,以免影响学校审核(评审)工作。
4. 3月25日—31日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报学校审批。
5. 4月10日前 研究生院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并通过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1. 5月10日前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5月10日—19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 5月20日—21日 申请人将网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3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76673276@qq.com。请各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日期前上报材料,以免影响学校审核(评审)工作。
4.5月24日—31日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报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公函,并通过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5.6月10日前 研究生院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并通过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请有意向参加申报的研究生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务必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及材料交送工作,确保学校审核(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如期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预计5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7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请各申报时及时关注。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3236914。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