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培育国家和自治区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上级管理部门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起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单独申报。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通知》(桂学位﹝2023﹞2号),我校现组织申报2023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的与意义
鼓励和支持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为抓手,围绕研究生教育的重点、难点、关键问题,开展改革创新和实践应用,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营造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争取通过课题申报培育出一批经过实践检验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新成果,展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效,对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是我校在岗在编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优先向未获得过教改项目的一线骨干青年教师及管理人员倾斜。
(二)申报项目要充分对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1),对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三)已获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但未按时结题者不得申报。近5年内已获得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没有特别创新或突破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请;每人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项项目。
三、项目申报名额
自治区教育厅在综合测算研究生导师规模、学位点分布及数量的基础上,分配给我校的基本名额为30个。
四、项目申报安排
(一)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交至研究生院,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
(二)研究生院汇总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学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无误后,按照上级下达的名额向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推荐。
(三)网络填报。本次申报需在“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待学校拟推荐的项目名单确定后,再另行通知拟推荐项目申请人进行网络填报。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东园研究生院楼313办公室)。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订书针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按照“学院-申请者姓名-项目名”进行命名,发送至邮箱gxdxyjsc@163.com。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资助经费为3万元/项,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由项目负责人全面承担项目的管理与质量,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
(二)项目的立项、结题、延期、撤销等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广西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大研﹝2022﹞38号)执行。
附件: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选题指南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