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西大研〔2020〕23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经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学校学生学籍处理委员会会议审议,经学校批准,对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18名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校务督查办公室,君武馆107室)提出书面申诉。
附件:2025年超最长学习年限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共18人)
广西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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