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项目主持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及以前年度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2022年立项的项目按预定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条件
1.对照《创新项目申报表》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
2.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材料,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研究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录用,投稿、受理等情况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一项研究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的结题。
3.项目研究成果中,项目主持人(申请者)至少要有一项本人排名第一(或指导老师第一、本人第二)、广西大学为第一单位的科研成果。
(三)结题申请要求与流程
1.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创新论坛
(1)项目主持人填写《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按照结题报告书中填写的研究成果顺序整理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原件备查)。按学院规定时间将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按 “学院-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命名)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学院成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工作组,对申请结题的研究生项目进行评审。
学院检查、审核要求如下:
①检查项目研究成果取得的时间是否在项目立项之后。若为立项之前取得,则不能作为该项目研究成果。
②检查研究成果是否已经公开发表或录用,若为投稿、受理、申请等,则不能作为该项目研究成果.
③检查项目研究成果是否与该项目研究内容相关。若无关,则不能作为该项目研究成果。
④检查项目研究成果是否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并标划出来。若无标注,则不能作为该项目研究成果。
⑤检查项目成果中,至少要有一项是项目主持人(申请者)排名第一(或指导老师第一、项目主持人为第二)、广西大学为第一单位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⑥检查项目研究成果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核原件”、检查人签名。
⑦对该项目完成质量进行评价,认定项目研究成果是否属于本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范畴。若有,将项目研究成果序号填写至学院意见栏。
(3)学院评审结束后,填写《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院结题评审、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及研究生项目结题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4月2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gxdxyjsc@163.com。
结题材料纸质版装订要求: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底,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院)。胶装成册(白色封面,封面为结题报告书首页)。结题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目录、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复印件(如科研论文<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或录用通知、正文全文>、研究报告、专利证书、作品展演宣传材料、光盘等)、创新项目申报表。
(4)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创新论坛等结题材料进行复核、评审,符合结题的项目由学校下文公布。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为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其结题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完成,每年组织一次结题工作。
(1)项目主持人填写《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整理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等支撑材料,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装订胶装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请参见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
(2)项目主持人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结题材料(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原件备查)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东园研究生院313室)。《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电子版(按“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命名)发至gxdxyj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推迟至下一年度结题。
(3)学校将对结题材料审查,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需验查原件。学校审核汇总后以公文形式于4月底报送至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4)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下文公布(预计6月下文公布)。
二、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项目,包括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学术论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若2022年立项项目于今年申请结题,则无需参加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包含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投入项目研究的工作量及研究进度。
2.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三)中期检查要求与流程
1.项目主持人自查,填写《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提供佐证材料交学院审核。佐证材料包括: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记录、报告等相关的文字材料,分析数据,活动的图片等。
2.学院组织中期检查审核,审核各类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填写《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院结题评审、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项目中期检查表》及佐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4月2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学校组织人员对所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开展过程、初期成果等。
(四)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的,可对项目做出撤销决定:
1.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的。
2.项目实施情况表明,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的条件或能力的。
3.擅自变更项目主持人或研究课题的。
三、其他说明
1.项目主持人需对提供的结题材料或中期检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项目主持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项目时,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终止项目申请,经指导教师、学院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学院审核结题材料或中期检查材料应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对项目结题或实施予以评价,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核认定。
4.研究生项目结题名单以学校下文公布的为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教育厅下文公布的为准。经费标准按当年申报通知公布的执行。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超过实施年限结题的不予项目经费资助。
附件:
1.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
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
3.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4.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院结题评审、中期检查汇总表(学院填写)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