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促进我校各学科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学术成果,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提升学术水平与学科影响力,学校鼓励并资助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以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单位)身份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并进行口头汇报的研究生。
二、 资助方式与要求
(一)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的会议注册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正在国(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参加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仅资助会议注册费。
(二)资助按实际票据报销会议注册费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上限为港澳台地区每人最高0.5万元人民币,亚洲国家和地区每人最高1万元人民币,其他国家和地区每人最高1.5万元人民币。
(三)为保证资助的覆盖面,同一年度申请参加同一个国际会议,原则上资助不超过2项(以一人申请为一项);原则上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年度内仅可申请一次。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在接收到会议主办方的邀请函后,于会议召开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资助申请。申请者需填写《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1);大会邀请函(明确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交到各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各学院负责对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具体对其所申请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的性质、层次、会议主题、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学院汇总初审通过的研究生申请材料,形成《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上报至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资助人员并核定资助额度,将资助意见反馈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不再另行公布。
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后,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电子版总结材料(打包压缩,命名:XXX学院-姓名-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备案存档:
1.《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1);
2.《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汇总表》(附件2);
3.大会邀请函(明确论文已被接收且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4.会议背景资料、官方会议日程安排表(首页和申请者口头报告时间对应页);
5.《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附件3);
6.其他参会证明材料(含本人参会作报告照片至少2张,会议报告PPT)。
四、其他说明
(一)工作安排
国(境)外高水平会议资助每月集中办理1次。研究生个人将参会申请表和论文录用函或大会邀请函,明确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研究生需将参会申请表及参会佐证材料提交到学院,由学院进行初审,统一报送到研究生院审批。
(二)财务报销
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其参加国际会议后,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总结材料以备案存档,方可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办理报账手续。实际费用低于批准额度时,实报实销,实际费用超过批准额度时,按批准额度上限报销。
附件:1.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2.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汇总表
3.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