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广西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存在弄虚作假、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不予录取。
(二)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完善复试考核评价,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落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严格复试录取管理。加强复试资格审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执行复试要求,强化复试监督检查,规范复试流程,全面开展录取检查,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示信息内容,统一发布。
(四)考生分批复试分批录取。我校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第一批录取。招生指标录取不满的,按相关要求,组织考生进行后续批次复试,直至完成录取指标。
(五)招生指标分类使用分类录取。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分类录取。
(六)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追责问责。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与录取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考生成绩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的分数要求,并符合我校各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2.报考我校(10593)一志愿专项计划考生成绩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特殊政策的,并符合我校各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经招生学院核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复试。
(三)差额复试及入围复试名单公示
1.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指标数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设定并公开。合格生源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凡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在一志愿复试录取前不得调减已公布的拟招生计划数。
2.各招生学院将复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各科成绩),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查阅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了解详情。如有考生放弃复试,学院将依次递补。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时间
1.2026年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网上)复试和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的具体时间、形式和内容等由各相关学院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考核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各招生学院可以综合运用考核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在2026年3月22日至30日之间,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4.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的,一般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五)复试考核内容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1.思想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各学院可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也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等部门工作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全日制考生调档函可在广西大学研究生系统自行打印。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对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的考核角度和内容应各有侧重,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招生专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考核内容、形式及分数权重,并向社会公布。
其中:
(1)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基础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
注意事项: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的,须加试2门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每门成绩均合格(按百分制,达到60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具体由招生学院自定。综合成绩以百分制方式呈现。成绩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权重+复试成绩标准分×权重
2. 初试成绩标准分按认定的初试科目计算,认定的初试科目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相应科目数换算为满分为100分的初试成绩标准分,具体科目由招生学院确定,换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标准分=认定的初试科目总分/认定的科目数。
3.复试成绩标准分为满分100分,不同考核内容的权重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七)拟录取规则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为录取成绩。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
3.各学院可以设立复试考核综合成绩合格标准,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综合成绩或单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按学校下达指标录取。一志愿考生达到录取成绩要求且人数在招生计划指标内的,第一批次录取;达到录取成绩要求人数超过指标数的,按分数高低依次候补。
5.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独立确定拟录取资格。
(八)拟录取公示与候补补录
1.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后,招生学院及时在本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等)。
2. 各招生学院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
3.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增加招生指标情况的,在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4.一志愿候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在研招网系统进行确认。如果招生学院在8:00 - 20:00期间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
三、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西大研〔2024〕5号)执行。
2.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统一审核各学院考试招生各环节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统一监督检查各学院考试招生执行情况,统一审核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3.招生学院是复试工作主体,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将招生工作纳入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应设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履行复试工作主责和监督主责;组建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选聘有责任心的教师开展复试工作;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4.招生学院应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标准。严格依据标准选聘人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考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应制订复试行为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判标准,规范工作人员的复试工作行为和用语。
5.招生学院应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小组,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招生学院应加强复试试题管理。复试试题管理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
7.招生学院要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和监督。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8.招生学院加强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等资格审核。
9.招生学院要加强复试技术保障,防范和监测各类高科技作弊。要做好复试设备的调试准备。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好复试视频音频存档归档,以备复查。
10.招生学院要健全专人负责、多人核对、逐级签字的信息数据审核报送机制,确保准确无误。
四、复试纪律要求与考生舞弊处理
1.凡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范执行招生工作制度文件。各招生学院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广西大学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广西大学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学院和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严禁招生工作人员接受考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可能影响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宴请等消费娱乐活动。坚决杜绝“打招呼”等违规行为。
2.严禁招生学院内部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复试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3.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需对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在复试过程中诚信考试,承诺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复试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已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报到时发现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查实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学籍。
五、信息公示与公开
1.我校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s://yz-chsi-com-cn-s.vpn.gxu.edu.cn:8118/zsgs)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c.gxu.edu.cn/)作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2.研究生院统一负责我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发布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统一审核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2026年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信息公告,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或招生学院网站下载,也可电话咨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等相关政策,联系方式如下表所示。
学院代码/学院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001公共管理学院 |
0771-3227339 (专硕) |
gxu125200@gxu.edu.cn |
|
0771-3235695 (学硕) |
gxu120400@gxu.edu.cn |
003法学院 |
0771-3236212 |
fxy32345@gxu.edu.cn |
004文学院 |
0771-3236898 |
wxyyjsb@gxu.edu.cn |
005外国语学院 |
0771-3272212 |
gxufldfs@163.com |
006数学学院 |
0771-3236217 |
gxsxyb@gxu.edu.cn |
007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
0771-3224560 |
wuliyjsb@126.com |
008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0771-3270736 |
GXDXSKY@gxu.edu.cn |
009林学院 |
0771-3271248 |
lxyyjs@gxu.edu.cn |
010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771-3236464 |
tjxyzs@gxu.edu.cn |
011机械工程学院 |
0771-3234980 |
xdjx3234980@163.com |
012电气工程学院 |
0771-3231080 |
dqyjs3231080@gxu.edu.cn |
013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
0771-3272496 |
gxujsjyjs@163.com |
014化学化工学院 |
0771-3232834 |
hxhgyz@gxu.edu.cn |
015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
0771-3234560 |
zhcyjs@gxu.edu.cn |
016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
0771-3275164 |
qgyzb126@163.com |
017农学院 |
0771-3270813 |
nxyyanban@163.com |
018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0771-3236913 |
dkyyjs@163.com |
020马克思主义学院 |
0771-3271058 |
gxumyyb71058@foxmail.com |
021新闻传播学院 |
0771-3229833 |
xwcbyb@163.com |
024艺术学院 |
0771-3272170 |
ysxyyjs@foxmail.com |
025体育学院 |
0771-3272093 |
gxdxtyxy26025@163.com |
027海洋学院 |
0771-3227855 |
hyxyyjs@gxu.edu.cn |
028医学院 |
0771-3387126 |
Zenghw@gxu.edu.cn |
029工商管理学院 |
0771-3236944 (学硕) |
gsyjsgl@gxu.edu.cn |
|
0771-3236944 (会计/旅管) |
gsyjszs@gxu.edu.cn |
|
0771-3299887(MBA) |
gxumba@gxu.edu.cn |
|
0771-3225116(EMBA) |
gxuemba@gxu.edu.cn |
030经济学院 |
0771-3231052 |
caifcyjs@gxu.edu.cn |
广西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771-3231243
研究生招生纪律监督电话:0771-323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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