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坐落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学校学科涵盖哲、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1大门类,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部区合建”一流学科群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广西高峰高原学科8个,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生物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地球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物理学、微生物学、药理学与毒理学1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6年9月学校自然指数(Nature Index)全球排名第103位,国内排名第51位。
广西大学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于199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学校拥有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建立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博士、硕士两个层次,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的多元化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我校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招生,面向相关工程领域实行单列招生、校企协同培养。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报考要求以学校后续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
为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推进高水平高校、优势学科与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强强联合,教育部继续推进高等研究院建设,组织实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 如我校获批承担“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专项计划,2027年拟依托相关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联合高等研究院及项目来源企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层次、类别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招生信息公告。
此外,部分专业的个别导师来自广西大学对口支援的院校,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以学校和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5.报考125100工商管理(不包括EMBA)、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以及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125100工商管理 04EMBA 方向,对工作年限有特殊要求,具体请参看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EMBA 招生简章。
7.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8.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的有关法律专业毕业生; 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入伍时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院(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选择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考生,除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须经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他要求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另行公布招生简章。
(二)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事项详见我校在研招网发布的《广西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如若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报名并进行了网上确认,将取消免试生录取资格。
推荐免试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另行安排。相关专业及专项计划的基本报考条件与全国统一考试一致。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初试考试科目
我校2027年在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各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6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及考试科目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及相关专项计划。各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于10月下旬在广西大学研究生官网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与生源情况进行适当微调。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学位硕士已明确按类别或领域招生,入学后将按此培养、授予学位。
三、报名
2027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推进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实行一站式材料提交。考生填报网报信息同步提交核验材料,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材料报送,逾期不予补办。报考点与我校对考生报考材料开展全面审核,材料信息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对伪造证件等情形,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须严格按照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c.gxu.edu.cn/index.htm)公布的《广西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报名照片,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用于准考证制作;不得使用合成、重度修饰照片。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核对本人填报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有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逾期不得补办。
8.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正式提交后,在入学报到前一律不能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9.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0.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填报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居民身份证记载信息为准,复试及后续录取环节不得更改。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招生单位对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在报名时申报或材料不实者,不得享受相应政策。2027年继续执行国家现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按照教育部部署,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自2028年招生起,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统筹实施。
11.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027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计划招生人数为15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详细说明请查阅我校《2027年专项计划招生说明》。
1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报名要求等相关事项请参照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文件政策。2027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生28人,地区分布和招生门类分布详见下表,详细说明参阅我校《2027年专项计划招生说明》。
门类代码 |
门类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01 |
哲学 |
0 |
2027年我校01哲学门类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
02 |
经济学 |
1 |
考生报名时,请特别关注意向报考的专业所属门类是否有该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 |
03 |
法学 |
2 |
04 |
教育学 |
1 |
05 |
文学 |
2 |
07 |
理学 |
6 |
08 |
工学 |
8 |
09 |
农学 |
4 |
10 |
医学 |
1 |
12 |
管理学 |
2 |
13 |
艺术学 |
1 |
|
合计 |
28 |
|
序号 |
地区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 |
广西 |
12 |
考生报名前请留意生源地是否属于这五个省(自治区)。 |
2 |
云南 |
4 |
3 |
四川 |
5 |
4 |
贵州 |
3 |
5 |
西藏 |
4 |
|
合计 |
28 |
|
13.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广西大学研究生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5.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2027年研考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不再单独设置“报名后另起一段时间网上确认”的传统环节。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同步提交核验材料即视为完成确认手续;报名结束后,报考点集中审核,特殊情况须补材料的按报考点通知执行。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办。
四、初试
(一)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设置见附件1《广西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时间与地点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等,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系)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简要说明如下:
1.复试分数线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地处二区,考生须达到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8.我校所有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即复试成绩≥60 分)均优先录取。
(二)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实名监督与异议,经核查属实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材料造假或学术不端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达到我校复试线,则第一批组织复试。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可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学习方式与学制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 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 3-5 年。MBA 工商管理硕士(含 EMBA)学制为 2 年,学习年限为 2-5 年。
上述学习年限含休学及保留学籍时间。保留入学资格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
八、学费标准、奖助学金、住宿及培养校区
(一)学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2)。
(二)奖助学金
学校构建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
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的奖励或资助项目包括: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 6000 元 / 生・学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和等级可参考:一等,20%,8000 元;二等,20%,5000 元;三等,40%,3000 元。实际以评审当年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机会,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
研究生可通过承担导师助研,或承担本科课程助教等方式获得助研和助教酬劳及其他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三)住宿安排
1.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
2.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他已明确不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四)培养校区
我校仅在大学东路校区进行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工作,校区分成东校园、西校园、新东园、行健园四部分。
九、转档与就业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广西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
1.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回避制度。招生工作人员本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实行全程回避;其直系亲属、利益相关人员报考的,在命题、复试等关键环节强制回避;非直系亲属报考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判是否回避;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人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须报备并全程回避。未按规定报备、回避的,依规追责。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自命题科目相关命题人员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相关人员须向招生单位作出书面承诺。严禁校内各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其他
1.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试大纲请留意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
2.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各阶段,应密切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我校各类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硕士招生栏目及时对外发布。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我校各院系公布的硕士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各专业最终计划可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初审,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初审通过后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5.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面向所有专业招生,招生具体情况和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的硕士招生栏目。
6.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我校将适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
7.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gxu.edu.cn/index.htm。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各学院联系方式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的“硕士招生”栏目了解。
8.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十三、招生咨询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 100 号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1243
联系邮箱:gxuyzb@gxu.edu.cn
监督电话:0771-3237186
监督邮箱:yjs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