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研究生相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所有课程原则上均需按课表开展线下教学。
学院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2023年春季学期公共必修课课表。公共必修课查看路径:培养管理—教学管理—排课课表查看。
学院根据公共必修课上课时间合理安排和调整本学期专业课程,系统将在2月24日关闭。
二、课程重修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课程成绩不合格(学位课70分、非学位课60分为合格成绩)的研究生请在2月24日前到学院办理重修选课手续。学院可登录系统查询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查询路径:培养管理—成绩管理—成绩查询与打印(或重修管理)。
公共必修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重修名单请学院于2月22日前交纸质版(见附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办(313办公室)。
三、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与成绩录入
受疫情影响,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未能按计划完成的期末考试,应在2023年春季学期第2周结束前完成。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周内,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成绩的网上录入、期末考试材料及书面成绩单的报送和交接。本学期成绩录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5日,届时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成绩录入功能将关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再次开放的,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开放指定的教学班成绩录入。
四、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研究生课程成绩的录入。在提交成绩前需仔细检查,准确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提交。
2.课程成绩录入完成后进行输出打印,任课教师在纸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3.纸质成绩单及考试材料存档。考试材料包括体现有学生作答内容的试卷、答题纸或者其它承载考核内容的电子版或纸质材料等。专业课的成绩单及考试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公共课的成绩单及考试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313办公室存档。
4.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的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工作,做好督促检查,逐门课程进行排查,确保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按时完成评卷和提交成绩。
5.及时收取、妥善保管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及考试材料,三年备查。
研究生院
2023-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