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20﹞11号)精神,现就组织我校申报202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2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数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分为四种类型: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学术论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根据申报通知,我校202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数分别是: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30项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62项
(三)研究生学术论坛:2项
(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20项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 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申请者必须是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能够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申请者可以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该项目,可独立申请该项目,也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申请者须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该项目资助金额每项3万元。曾获得该类型项目但未通过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申请者必须是我校一年级或二年级(非毕业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能够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申请者可以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该项目,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申请者须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该项目资助金额每项1万元。曾获得该类型项目但未通过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研究生学术论坛
研究生学术论坛以研究生会为主进行申报并主办,但不局限于学校或学院内部,应当成为全区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的研究生学术交流的平台。申报研究生学术论坛须填写《研究生学术论坛申报书》(附件2)。该项目资助金额每项6万元。曾获得该类型项目但未通过结题者不得申报。
(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属于自治区级教改课题,申报者以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为主。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附件3),不属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研究领域的课题不得申报。申请者须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4)。该项目资助金额每项3万元。曾获得该类型项目但未通过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成立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评审组,对本学院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进行初评并公示,按推荐顺序排序填写《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5)。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给学院的项目申报数上报(附件6),研究生学术论坛每个学院至多只能报1个。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上交的项目申请表等纸质材料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订书针装订,无需胶装或封装。
2.《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研究生学术论坛申报书》(一式二份)、《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12月7日前交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313)。电子文档请按照“博士(或硕士/论坛)-学院-申请者姓名-项目名”进行命名,与《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xdxyj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一式二份)学院签字盖章后由项目申请者于2020年12月7日前交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313)。电子文档按照“改革-单位-申请者姓名-项目名”命名发至邮箱gxdxyj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申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为保证申请项目的质量,以上各类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按要求上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进行评审。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不返还申报书,请项目申请者自行留底。
(二)除学术论坛外,其他项目的结题必须提交代表性成果。
(三)获得202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下文公布为准,下文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下文预计时间为2021年4月)。项目的实施年限时间为1至2年,原则上以项目立项时间起算。
(四)根据学校统筹安排,2021年获得立项的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结题后再予以经费资助的方式进行。超过实施年限结题的不予项目经费资助。
(五)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批准后不得更换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
(六)今年的申报书进行了调整,变动较大,请务必使用新表申报。
附件:
1.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
2.研究生学术论坛申报书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选题指南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
5.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6.各学院202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