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减少疫情对我校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的影响,现就研究生教学培养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
(一)专业课程教学
各学院、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本院的教学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开课模式,开展专业课程的教学活动。
1.利用在线教学平台、工具进行线上课程教学和指导
任课教师可利用教育部公布的22个在线课程平台,如“超星”、“雨课堂”等分享课程学习资料、布置作业、开展学习讨论和指导。也可使用“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超星”等在线课程平台上免费开放的研究生慕课课程,选择与所教课程教学内容相符的慕课课程开展教学工作。如有已经录制过慕课的课程可选择自建的慕课资源进行教学。
使用通讯软件,如微信、QQ、钉钉等工具进行线上课程教学和指导。任课教师可以使用腾讯会议、腾讯空中课堂等直播工具实施教学。或者通过QQ群、微信群提供电子教材、教学PPT、文献资料,开展在线答疑、讨论、批阅作业等方式指导研究生自学。
2. 不具备网络教学条件的课程在学校正式开学后按教学计划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3. 注意事项
各学院在开课前通过学院网站、学生班级群等及时的向选课学生进行公布,确保选课的学生全部入群,保证学生能按时参与线上教学。
在实施线上教学时,学院需合理安排相关课程教学时间,保证学生线上学习时间不冲突。
在线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强化教学纪律,提高政治意识。确保线上教学内容科学严谨,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在线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考勤,如实记录学生参与讨论、完整作业等情况。学校恢复正常教学后,教师应评估在线上教学情况,查缺补漏,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剩余的线下教学。各学院要开展本单位线上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合理安排,做好专业课程教学的实施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线上教学工作。请各学院于2020年3月13日前将本院2020年春季学期专业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公共课程教学
研究生公共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与社会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学校恢复正常教学后开展教学工作,上课时间相应往后顺延。
二、缓考、重修
研究生缓考考试、重修等申请期限将根据新的开学时间作相应顺延。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30日,录取结果于6月下旬公布。请申请人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各种具体公派事宜请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的“申请程序及综合项目专栏”。
有意向参加项目的同学仔细阅读“申请程序及综合项目专栏”中的文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在2020年4月30日前将网上申报材料(1份)交至研究生院307培养办公室。
四、在疫情防控时期,研究生导师要通过微信、QQ、电话等多种方式与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远程指导,及时了解研究生的身心健康情况。
五、研究生需主动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和论文情况。进入课题研究、实习实践和毕业(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请积极与导师及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充分利用网络渠道加强学习,完成培养计划相关任务。准备进入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的研究生,请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学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