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完善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人才培养周期性发展需要,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实行“三年大修,每年微调”的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度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内容以及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原则上,2023年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仅在2022年版进行适时适量修订。
二、修订原则
请各学院各学科认真检查2022年版的培养方案,遵循以下调整原则:
(一)学科简介、培养目标、必修环节等内容调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为”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相关内容调整,参照国家、各专业学位教指委以及学校等各级研究生培养规定,其要求不得低于学校规定。
(二)课程设置调整: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培养教学需要,参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编),增减相关课程。硕士、博士培养阶段体现贯通式培养,科学衔接课程体系,课程设置避免重复简单的延伸。如新增课程,需充分论证,避免因人设课。
跨学院学科设课:促进各学科专业之间的渗透、交叉和发展,鼓励设置跨学院学科课程供本院研究生选择。如有跨学院学科设课需求,可从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中选择合适课程,列入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
三、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召集相关学科带头人、院系负责人、教师代表等人员认真研究讨论,结合专业特点,确定2023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否修订、修订的范围及内容等。
(二)各学院组织对修订的2023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审阅,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审定。如有新增课程,需对新增课程的开设进行论证,审核新增课程的开设申请、教学大纲、教材、课件等全套教学材料;需对选入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跨学院学科课程进行论证。
(三)2023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通过后,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纸质材料:《2023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汇总表》《2023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不修订,沿用2022年版也请在汇总表说明),新增课程的《开设申请表》《课程教材大纲》。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二)需提交电子材料:《2023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汇总表》(word版)、《2023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word修订版)、新增课程的《开课申请表》《课程教学大纲》(word版)。
请各学院于6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交到研究生院31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gxdxyjsc@163.com。
五、注意事项
(一)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二)2023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请在学校下发的2022年版培养方案(切勿使用其他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务必启用word文档审阅-修订功能。
附件:
1.2022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
2.广西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及教学大纲模板
3.2023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31日
(注:本通知有关附件请移步学校文件系统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