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研究生院于2023年5月26日在文件系统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的通知》,根据工作要求,现对资助额度及数量限制、申请及资助程序等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及范围
(一)支持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其中优先支持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学术型研究生申请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二)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特指在国(境)外及国内线下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会议的属性、层次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
(三)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撰写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广西大学)投稿本学科领域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并被录用,且受邀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学术展板交流。
二、 资助额度及数量限制
(一)项目原则上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境)外及国内线下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的会议注册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具体额度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正在国(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参加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仅资助会议注册费;
(二)采取参会前先申报审批,会后提交参会材料申请报销的方式予以资助。本项目常年资助,可根据参会情况随时申报,直至经费执行完毕;
(三)为保证资助的覆盖面,每一年度申请参加同一个国际会议,原则上资助不超过2项(以一人申请为一项);原则上资助每个学科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举办的国际会议不超过5项;资助每个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不超过5项(有2个学科以上的学院不超过10项)。
三、申请及资助程序
(一)会前申请
研究生在接收到会议主办方的邀请函或论文录用函后,于会议召开之前尽早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论文录用函或大会邀请函(需有主办方签章或主席签名,明确论文已被接收且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展板交流);
3.会议背景资料、官方会议日程安排表(首页和申请者口头报告时间对应页);
4.录用论文全文或摘要(需为会议主办方投稿系统下载版本)。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负责对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具体对所申请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的性质、层次、会议主题、论文录用函或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和纸质版上报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最后确定项目资助人员名单并核定资助额度。
(四)参会及手续办理
研究生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前,按照学校出国(境)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要求前往会议举办地参会,不能无故改变行程及从事与参会无关的活动。
(五)结项及报销
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后,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总结资料(电子版):《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和参会证明材料(含本人参会作报告照片至少2张,会议报告PPT或学术海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持相关审批件及票据,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办理报账手续。实际费用低于批准额度时,实报实销;实际费用超过批准额度时,按批准额度上限报销。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186002,材料接收邮箱,J.Liu@gxu.edu.cn。
附件:(需从广西大学文件系统下载)
1.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请表
2.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汇总表
3.广西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广西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