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西大研〔2020〕23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在学校规定学年内未完成学业的37名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校务督查办公室,君武馆107室)提出书面申诉。
附件:2024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共37人)
广西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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