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三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各学院:
广西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已于2020年6月20 日成立。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及《广西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规程》(西大学位〔2017〕15号)的规定,开展各学院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
现工作布置如下:
一、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置要求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应包括学科带头人和主要学术带头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原则上应为硕士生、博士生导师,有博士点的学院博士生导师应在分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一定比例。分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1人,主席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席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处理日常工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任期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同。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有丰富的研究生教育经验,熟悉国家、自治区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职责。
2、有时间保障能参加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3、身体健康,确保在退休前任满一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4、满足《广西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规程》规定的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要求。
5.担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应同时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本院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纸质版、电子版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新东园研究生院楼313室)。联系人:周毅杰,电话:75668
邮箱:645208503@qq.com
附件:1、广西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规程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模板
3、关于公布广西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的通知
广西大学研究生院
广西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