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目前各学院已进入到冬季论文答辩阶段。为鼓励研究生撰写出高质量的学位论文,褒奖优秀,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学位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现将我校2023年冬季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关,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监控体系和检查制度,确保广西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和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23年7-12月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要求
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在论文盲审意见里,半数以上的评阅意见为“优”(90分以上),其余为“良”,平均分达到90分,且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可推荐。
授予学位后自治区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查评阅意见平均分≥90分,可推荐。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指标
各学院推荐初评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数量应控制在当次获得学位数量的3%以内;全校评定为优秀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全校总授予研究生学位数的3%。
(四)推荐名单的确定和材料提交
各学院需在2023年12月15日前将《2023年度校级博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表格参看附件1)、《广西大学博士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表》(表格参看附件2)、《2023年度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表格参看附件3)、《广西大学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表格参看附件4)的纸质打印版(盖学院公章)和其电子文档,与学位评定其他材料一并上交校学位办。凡推荐篇数为2篇以上的,需同时标注出推荐排序。
推荐为优秀的学位论文,论文不再送审,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