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广西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学位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学位〔2023〕4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广西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探索与实践形成的对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具有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的新理论、新模式、新机制等新成果。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申报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
二、申报要求
(一)原则上应以校级及以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为基础进行申报,其他教改水平显著、效果突出的成果也可申报。
(二)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四)已获得过高等教育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名额
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每个一流建设学科应至少申报1项。每个推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
四、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组提出申请,学院(部门)评审后推荐申报
项目组向所属学院(部门)提出申请。跨学院(部门)合作的成果应共同联合申请;跨校合作的成果,只受理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申报。学院(部门)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审核和评审后,统一向学校推荐申报。
(二)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通过。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
2.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不齐全;
3.不符合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内容、申报范围;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不符合规定;
5.实践检验不符合时限要求。
(三)学校组织评审
学校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专家组成员不得为申请人,或与申请人有亲属关系或师生关系。同时坚持以下评审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关键作用,扎根八桂大地培养研究生。
2.坚持服务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坚持质量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有利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4.坚持追求卓越。在培养机制上有重大改革,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上有重大创新,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有利于全面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5.坚持一线规则。优先支持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成果,激励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创新。
(四)等次评定及公示
广西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奖项数量根据实际申报和评审情况决定。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评定。
(五)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
学校将从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具体推荐成果视我校推荐名额等实际情况决定。
(六)资助、表彰与奖励
获得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学校将资助一定经费用于支持完善相关材料。
学校对获得广西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团队予以表彰,对获得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团队予以奖励。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
1.广西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按申报学院/部门填写);
2.广西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按成果填报);
3.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附件3):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报告名称、格式自定),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其中支撑或旁证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提交。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请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不用装订,用夹子按不同材料分别夹好)交至研究生院31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高质量开展本年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动员及组织工作。为鼓励申报,将对获学校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予以一定资助,资助额度、范围及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此外,为提前部署、充分做好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学校将在获得2023年、2025年及以前年度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中择优遴选成果开展资助培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研究生院曾老师,联系电话:3185497,邮箱:zengmeiqi@gx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广西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广西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注:通知附件请移步学校文件系统下载)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