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我校召开第十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校党委书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李国忠主持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梁恩维、赵双良等24位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我校9月批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并讨论农学院等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要求与评价实施细则等事项。
会议指出,全校应持续夯实本科教育质量根基,构建贯穿学生成长全周期的学业支持体系,健全学业预警与精准帮扶机制,严格把控毕业出口质量关。要突出分类培养理念,学术学位研究生应着力打破学科界限、激发原始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则要紧密对接产业需求,深入推进产学研融合,加强实践成果的质量评价与管理规范。同时,要加快完善机制建设,推动实践类成果评价细则与模板的制定,切实推进课程改革与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
教务处、研究生院、留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及相关学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